一、制定背景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纳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3月21日,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纳入《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清单(2022年版)》。2023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在行政许可实施后,为了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工作,作为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我们参照《中国地震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暂行)》,制定我省《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细则(暂行)》。
2020年,为加强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发挥好专家在技术审查方面的作用,我局建立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活动断层探测技术审查专家库,承担安评报告技术审查工作。近期,参考《中国地震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起草了《河南省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暂行)》,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设定了审查专家准入条件,建立专家库退出机制,定期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主要内容
(一)《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共分四章22条。明确了我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范围,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条件、审定与公开过程等内容。
(二)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细则(暂行)
共分五章29条。对技术审查范围、省局与灾协的分工、技术审查要点、审查形式、审查程序、资料保管、审查费用发放等进行了规定。规定了技术审查费用由审查组织单位承担,不得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摊派。明确了技术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单位。
(三)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暂行)
共分六章23条。明确了专家库的组建原则和入库条件,规定了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专家库使用的具体流程,明确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违反相关情形的专家将被清理出库。
附原文:
《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暂行)》《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细则(暂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暂行)》原文.docx
(责任校对:刘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