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303-2022《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解读
来源:河南省地震局 责任编辑:荆琳 时间:2024-06-20 11:03:1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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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河南省地震局组织编制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DB41/T 2303-2022)防震减灾地方标准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通过,并已在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将于2022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为更好理解和实施此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

河南省是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具有发生6级以上地震的构造背景。全省49.7%的国土面积位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区域,18个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有8个位于Ⅶ度区,3个位于Ⅷ度区,地震具有“震源浅、烈度高、破坏性大”等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的重大部署,面对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日益迫切的需要,河南省地震局正在全面推进构建地震预警服务体系,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亟需配套的规范标准。2021年8月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下发2021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市监〔2021〕72号),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列为2021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211110261。

二、 起草过程

河南省地震局于2021年3月成立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标准编制起草小组,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的安排。小组通过文献调研和实地考察,收集了国家级和省级地震工作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标准,为标准编制打下基础。2021年6月,工作组完成了工作组讨论稿。随后在2021年9月,河南省地震局发布了征求意见通知,正式启动了意见征集过程。2022年3月,根据行业反馈,工作组修订并完善了征求意见稿。4月,进一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5月,根据反馈形成了送审讨论稿。6月,经专家审查并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7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评审会议中,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和河南省实际情况,并予以通过。 

三、 主要内容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标准立足于河南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实际情况,主要对地震预警信息的术语和定义、预警等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转发、预警信息的取消与更新、预警信息的表现形式及模板图标和预警信息服务管理进行了规定,能够保证地震预警信息准确、及时、有序和有效地进行传播。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警等级

根据地震推测烈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由高到低依次为Ⅰ级(≥7度)、Ⅱ级(5度、6度)、Ⅲ级(3度、4度)和Ⅳ级(1度、2度),并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

(二)预警信息发布

本章为该标准的重要章节,“发布主体”一节明确了主体为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服务对象”一节将服务对象分为了三类,分别为一般用户、专业用户和第三方转发机构。“信息发布内容”一节给出了包括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参考地名、地震震级、震源深度等较为详尽的信息发布内容。“信息发布策略”一节给出了河南省预警信息发布的阈值即推测地震烈度达到3度及以上,启动预警信息发布。“信息发布流程”一节以流程图的形式清晰给出了我省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流程。“发布方式”一节给出了目前常见流行的各类媒体和平台,均适用于本标准。

(三)预警信息转发

本章对第三方转发机构的服务方式给出了合理化建议,如采用的数据格式、数据接口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保证数据的客观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第三方为有特殊需求的专业用户提供转发服务时,可与其签订转发服务协议;。

(四)预警信息的取消和更新

“预警信息取消”一节明确了受人为、技术等因素干扰,若未真实发生地震应取消预警信息。“预警信息更新”一节对一般用户和专业用户、第三方转发机构的信息更新做出了不同的要求。

(五)预警信息的表现形式及模板

“表现形式”一节明确了地震预警信息通过文字、颜色、图标、声音、语音播报等方式来表现。根据不同发布端,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单一方式或组合方式。“地震预警图标”、“地震预警声音”和“地震预警信息模板”三节规定了图标、声音和预警信息的使用,分为三个相应的附录,较为全面的给出了各种类型的展示方式,便于各类标准使用者参考使用。

(六)预警信息服务管理

“操作管理”一节规定了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日志管理”一节规定了日志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地震预警等级、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地震预警等级调整或解除、解除预警的事由等等,便于确保保存资料信息的全面完整,还规定了在日志保存工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重点事项,确保科学合理的开展日志保存工作。

 

附原文:《地震预警信息发布》(DB41/T 23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