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 豫震法发〔2024〕33号
来源:河南省地震局 责任编辑:荆琳 时间:2024-08-27 10:39:2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地震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已经河南省地震局2024年8月6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地震局

  2024年8月8日


附原文:

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doc


附解读:

《河南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政策解读.docx


(责任校对:刘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