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来源:河南省地震局 责任编辑:王磊 时间:2023-01-10 12:08:1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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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关于病退职工李婉莹工伤复发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防震减灾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防震减灾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扎实推进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应急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防震减灾工作融入“全灾种、大应急“管理体制,新时代防震减灾现代化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地震监测预报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了开封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实现了所有观测项目数字化、数据汇集自动化、设备监控远程化、数据处理专业化,数据服务行业化。完成了豫14井数字化改造,正式纳入了中国地震局前兆数据观测网络,多次在全国、全省地震观测资料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一县一台”项目圆满完成,在兰考、通许、杞县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开展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网点建设,完成了1个基准站、8个基本站的土建工程和19个一般站点规划、初选和基建工作,为下步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建成了反应迅速的全市宏观观测网络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设了开封市“三网一员”网络数据库。震害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开封市地震活断层探测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探测工作,部分探测成果通过了专家组验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创建成效显著。我市2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6所学校被评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9所学校被评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每个县均实现了建成一所涵盖高中、初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目标。创建5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成开封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免费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开展科普教育体验活动,实现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效果。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与省应急指挥系统实时联网,为震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实现高效、有序指挥提供了技术保障。积极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区共规划了14处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完善了公园绿地应急水源、电源、帐篷等应急基础设施,应急避难避险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防震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市面临着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包括地震安全在内的美好生活需要越来越强烈,需要下大力气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新任务。“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为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动力,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完善机制,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科技创新和开放合作注入新动力。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建筑物减隔震、绿色震源、光纤地震监测等新技术和地震预警、地震情景构建等创新产品不断推广应用,为深化开放合作、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我市境内有新商、聊兰、开封、杨庄等断裂,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有记录以来,我市境内共发生4.0级以上地震20次,周边地区豫鲁冀交界区自1900年以来发生5.0级以上地震7次,豫鲁皖交界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8次,对开封影响较大的有4次(1737.9.30封丘5.5级地震,1918.8.9通许5.2级地震,1937.8.1菏泽7.0级地震,1983.11.7菏泽5.9级地震)。特别是2008年兰考发生3次4.0级以上地震,2010年和2011年周口相继发生4.7级和4.3级地震,2020年3月尉氏县发生2.7级有感地震 ,2021年兰考县与祥符区交界发生2.9级地震,表明该区域地震活动增强。“十四五”时期,我市有2个县和6个区处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未来5年震情形势复杂严峻。同时,我市防震减灾基础能力薄弱,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弱,城市人口集中,老旧房屋多,农村房屋普遍不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因此,我市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依然较弱,防震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把握“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提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努力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开封勇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降低风险。牢固树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理念,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规律,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防御,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聚焦制约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合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健全开放合作、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监测智能、防治精准、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的新时代开封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显著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本业务、科技创新、防震减灾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基本建成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明显提升地震灾害防御水平,地震灾害风险对全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持续降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有力。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1.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推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城市完成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查清地震灾害危险源与风险源。夯实地震活动断层探察、风险隐患调查以及灾害风险评估、区划等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业务基础,配合省局编制完成河南省1∶25万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构建以灾害风险识别、评估、规避、降低、转移和防治效益评估为一体的地震应急处置智能化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市级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管理平台。

2.开展黄河流域(开封段)地震灾害风险治理。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配合省地震局对穿越黄河的主要断裂开展地震构造环境探测,建立沉积层结构模型,查清房屋设施抗震能力和地震灾害隐患基本情况,完成黄河流域房屋承灾体抽样详查,建设黄河流域(开封段)地震灾害风险数据库,推进地震灾害风险精准治理。

3、强化抗震设防管理。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构建权责明晰、科学有效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体系。推动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落实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标准,开展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提升农居抗震水平,以重大工程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为重点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建立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有效管控各类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风险。

4.提升地震应急响应服务能力。完善全市地震应急响应保障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响应保障演练。建立震情灾情紧急快报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协作联动。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完善地震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实现地震灾情快速获取与应急产品精准产出。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对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应急启用、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强化救援力量装备配备,做好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的统筹使用工作,保障“防大震、救大灾”基本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快速响应能力,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市、县协同,加快建设立体地震监测系统,在兰考、尉氏等监测能力薄弱的地方加密建设地震预警站,实现震后秒级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对接河南省地震台网建设规划,加强地球物理站建设,对聊兰断裂带实行有效监控;完善震情流动监测系统,提高市级流动监测设备装备配备水平,配齐基本设备装备;加强震后快速评估技术系统建设,实现震后30分钟内产出震情趋势研判意见。坚持全市一盘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信息发布渠道,为震区开展应急救援及稳定社会秩序提供支撑。推进地震预测预报长中短一体化。加强重点区域震情跟踪及预测研究,利用市内废弃油气井资源和地球物理勘探资料,探索开展深井地震观测研究,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震情分析指标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在地震预测预报中的应用。完善震情会商机制,推进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流程化、标准化;加强观测异常核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开展新时代群测群防工作,力争取得减灾实效。

(三)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强化地震应急保障决策服务。统筹加强震前防御、震时响应和震后救灾与恢复重建的决策服务。重点加强震后趋势判定、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及时提供地震烈度评定、震情灾情,为应急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推广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成果,提出规避、降低、转移地震灾害风险对策与措施。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推出一批高质量公共服务产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地震速报、预警信息、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服务。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防震减灾智慧服务精准化,建设供需对接、便捷智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产品清单。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全行业全过程公共服务业务支撑。创新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和评估评价机制,推动多元供给,引进社会力量,培育地震安全公共服务市场。优化开封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展示手段。市财政给予经费支持,保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科普基础的宣传教育和科学传播作用。创新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形式。编制宣传资料、录制地震科普微视频、举办地震科普知识竞赛,探索通过直播或录播的形式,将创意类防震减灾知识通过网络呈现给公众,满足不同人群对防震减灾科普产品的需求,提高自身应急避险能力。

(四)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

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防震减灾议事协调机构和机制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地震灾害治理新格局。深化地震机构改革,理顺县区防震减灾职能,明确县级应急部门防震减灾职责。加强县区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地震安全风险防范融入基层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完善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和规范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依据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条例及办法,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加强国家、省防震减灾标准宣传贯彻,推进工作规范化。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地震行政执法全面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等普法活动,增强社会各界防震减灾法治意识。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提升公民防震减灾科学素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公民防震减灾科学素养提升工程,坚持软、硬件并重,构建功能完备的科普传播平台和科普产品体系。弘扬防震减灾文化,建设防震减灾文化主题公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标准化建设。创新传播方式,加强重点时段科普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科学素养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重大项目

(一)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对接河南省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规划,优化我市测震和地球物理站网布局,构建手段完备的综合监测网,持续推进地震台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完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项目(开封区域)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秒级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建设,升级完善市县地震流动监测设备,提升全市流动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应急反应水平。利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渠道,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

实施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查清地震灾害危险源与风险源,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推进地震工程场地探测,县级行政区域完成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探查。建立加固工程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信息数据库,编制1∶25万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建设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构建地震应急处置智能化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城市地震灾害风险智慧化管理“一张图”,在8度抗震设防区探索构建地震灾害情景模拟系统。开展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评估和排查,编制县级地震灾害重点隐患分布图;编制市、县级地震风险区划图和地震风险防治区划图。建立开封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开封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各项专题,并通过专家验收。建立开封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探测数据整理入库,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抗震设防、应急救灾有效衔接,并提供科学依据。

(三)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防震减灾文化主题公园。利用城市绿地、公园、广场建设1-2处防震减灾文化主题公园,作为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创建5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标准化学校,配备VR地震避险演练、地震体验平台等设施设备,提升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科学素养。深化“互联网+防震减灾科普”,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辅导员、科普教育基地讲解员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80%以上。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完成《开封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国家标准和省建设规范,提升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依托市内绿地、公园、广场等,新建1处I类应急避难场所,2—4处Ⅱ类应急避难场所,各县新建若干Ⅲ类应急避难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施,完善目标导向管理机制,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工作责任和实施进度,强化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各级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大汇报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防震减灾依法治理水平。

(三)健全投入机制

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相适应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化投入结构,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市县政府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四)强化队伍建设

畅通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引进渠道,建立灵活开放的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梯队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五)完善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评估机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加强过程管理,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分阶段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责任校对:刘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