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公开决算书(省财政)
来源:张振坤 时间:2018-12-05 10: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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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南省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河南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河南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河南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及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全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管理人工地震动的监测与危害鉴定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活断层探查和地震危险性确定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5)承担河南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7)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8)承担全省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10)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

(11)承担中国地震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河南省地震局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发展与财务处、监测预报处(科学技术处)、震害防御处、应急救援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9个机关处(室)、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地震监测与信息中心、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应急保障中心(机关服务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和郑州地震台等12个直属地震台。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doc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42.1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3.87万元,下降18.0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减少245.15万元。

2017年度收入总决算124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1.39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决算124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81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4.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11.4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6.70万元,结余分配7.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1.0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7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72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72万元,占46.64%;项目支出556.76万元,占53.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34.5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1.23万元,下降18.0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减少242.51万元。

2017年度收入总决算123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3.78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决算1234.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81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4.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11.4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6.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1.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4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47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略有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81万元,占21.16%;医疗卫生(类)支出4.50万元,占0.43%;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811.46万元,占77.77%;住房保障(类)支出6.70万元,占0.64%。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河南省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未执行完毕,形成结转资金43.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00.4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10.1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339.7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河南省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未执行完毕,形成结转资金67.47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0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减少人员经费4.25万元。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7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28.72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一是以往人员经费于2016年集中兑现,2017年支出趋于平稳,二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7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保养、车辆燃油费等。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1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9.29万元,下降50.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河南省地震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改革文件精神,压缩公用经费预算,倡导勤俭节约。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地震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