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震局2017年度公开决算书(中央财政)
来源:张振坤 时间:2018-08-23 17:34:5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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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南省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河南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河南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河南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及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全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管理人工地震动的监测与危害鉴定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活断层探查和地震危险性确定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5)承担河南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7)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8)承担全省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10)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

  (11)承担中国地震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河南省地震局为中国地震局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如下:

  1.河南省地震局本级

  2.河南省地震局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

  3.河南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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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761.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8.46万元,降低2.86%,主要原因是河南省地震局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减少,降低了事业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70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5.13万元,占77.26%;事业收入447.60万元,占7.85%;其他收入849.22万元,占14.8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7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0.04万元,占76.54%;项目支出1584.40万元,占23.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721.9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1.42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新增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和地震应急装备库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6.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65%。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6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和地震应急装备库项目经费支出较少,大部分形成结转资金。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882.11万元,占94.76%,住房保障支出214.63万元,占5.24%。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17.34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16.82万元),支出决算为409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对年初预算进行了追加调整,二是部门项目经费未执行完毕,形成结转结余资金。其中:

  1.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4.87万元,支出决算为66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增人员经费9.35万元。

  2.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16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年初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增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经费165万元,未执行完毕,形成结转资金105.81万元。

  4.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年初预算为474.28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9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4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和本年财政拨款未执行完毕,形成结转资金18.34万元,结余资金12.12万元。

  5.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环境探察(项)。年初预算为24.29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资金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和本年财政拨款未执行完毕,形成结转资金5.08万元,结余资金0.28万元。

  7.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信息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9.50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2万元),支出决算为9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基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5.09万元,支出决算为5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283.7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增人员经费30.26万元。

  10.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物(项)。年初预算为50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经费未执行完毕,形成结转资金483.56万元。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6.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7.9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2.8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173.32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一是以往人员经费于2016年集中兑现,2017年支出趋于平稳,二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76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26.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23万元,支出决算为31.52万元,完成预算的56.0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务接待经费,二是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18万元,完成预算的59.86%,占9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4万元,完成预算的31.28%,占7.4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1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保养、车辆燃油费等。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7.25万元,增长33.06%,主要原因是加强野外地震监测及全省地震仪器巡检,项目用车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来访人员监督检查、工作汇报、业务对接等公务事项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87万元,增长59.18%,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员批次及人数较2016年有所增加。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河南省地震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强化管理,明确支出责任,加强支出监管,努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预算编制环节。在部门预算编制中,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要求各业务管理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认真编制项目预算,所有项目必须工作任务明确,预算资金明细测算科学充分,预算绩效目标全面。对于重点项目做好项目立项前期工作,项目效益具有明确评价指标,确保项目批复后的实施目标明确,绩效管理依据充分。

  预算执行环节。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单位)为预算执行主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实现。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开展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照预算目标和经费执行进度,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改进,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项目目标实现困难的部门(单位)及时提醒,确保项目经费执行率和绩效目标实现。

  绩效评价环节。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对预算执行、项目完成质量、效益等进行评价。同时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督促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意识。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河南省地震局2017年中央财政拨款二级项目绩效自评共17个,财政拨款预算金额1564.05万元,自评覆盖率100%。

  整体看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94%的项目自评得分在95分以上。

  1.监测预报司下达项目

  (1)地震监测系统运维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120.5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2)中国大陆构造环境监测网络运维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3)地震预报系统运维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1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4)地震信息网络运维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9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5)全国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改造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3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6)地震信息支撑平台建设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0.8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7)防震减灾设备配备与更新(与应急司联合下达)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总预算金额35万元,其中监测预报司下达预算金额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8)地震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1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9)区域地震应用创新能力建设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82分,预算金额24.21万元,预算执行率78.19%,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10)全国跨断层场地升级改造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3.0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2.震害防御司下达项目

  (1)地震灾害预防系统运维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3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

预期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主要原因在于,部分预期指标设置不科学,我局已圆满完成该项目下达工作任务。

  (2)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72分,预算金额142.78万元,预算执行率87.16%,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3)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59分,预算金额295万元,预算执行率95.89%,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3.应急救援司下达项目

  (1)地震应急救援系统运维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2)防震减灾设备配备与更新(与监测司联合下达)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总预算金额35万元,其中应急救援司下达预算金额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4.办公室下达项目

  防震减灾新闻宣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全部完成。

  预期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主要原因在于,部分预期指标设置不科学,与下达项目任务无相关性。该项目下达工作目标及内容为“新闻宣传考核,推进日常新闻宣传工作”,我局已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5.政策法规司下达项目

  防震减灾社会管理与监督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预算金额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好。

  6.发展与财务司下达项目

  河南省地震应急装备库项目绩效自评得分20.23分,预算金额700万元,预算执行率2.35%,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度较差。

  主要原因在于,项目仅完成了图纸设计、绿地率、建筑密度、节能、退线、施工图与平立剖指标融合、出入口审批、夜景照明、日照分析、海绵城市、人防、文物、抗震、发改、节能、环保、市政园林、水务、交通、综合执法局(城市管局)安全、技术经济指标核算等前期工作,因郑州市封土计划要求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间未动工项目全部停止,而未正式开工建设,预算执行率低,预期绩效指标完成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10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39.48万元,下降8.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河南省地震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改革文件精神,压缩公用经费预算,倡导勤俭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7万元,全部为采购货物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地震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